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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缙云县小学全科及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 樊振升
  • 2020-04-24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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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樊振升来源:发表时间:2017-06-12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小学全科及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2017年缙云县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10名、高中地理教师3名、高中语文教师4名、初中科学教师3名。现将有关招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17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于农村教育事业,并与缙云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丽水市户籍考生。

二、招生计划和培养院校

2017年计划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10名,培养院校:丽水学院;高中地理教师3名、高中语文教师4名,培养院校:浙江师范大学;初中科学教师3名,培养院校:杭州师范大学。

三、招生录用原则和程序

1.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实施定向培养招生。

2.符合定向培养条件的考生按照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将上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考生名单发送至缙云县教育局。

3.缙云县教育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面试,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对象,并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缙云县教育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缙云县教育局商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按招生计划1:1比例与定向培养对象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4.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时须提供高考分数卡、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缙云县教育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学习费用

考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学习费用,先由考生垫付,试用期满合格后由县财政按每人一次性予以三万元补助,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

五、就业与待遇

凡录取的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按就业协议回缙云县农村学校任教,具体工作单位由缙云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编制、考生综合学习成绩等情况商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服务期限不得少于8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问题考生可向缙云县教育局咨询。

缙云县教育局咨询电话: 3140613

  缙云县教育局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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