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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4所学校被确定为“丽水市第二批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单位”

  • 缙云县教育局
  • 2020-06-24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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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党的十九大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0年度省教育厅和市改革办的部署与要求,经各县(市)遴选申报,市教育局党委研究,确定61所中小学校(幼儿园)为丽水市第二批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单位。缙云县共4所学校名列其中,分别是职业中专、新建中学、实验二小、机关幼儿园。

县教育局党委将以试点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学校党组织设置,统筹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职级制等改革,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到新水平,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新境界;指导试点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及时总结提炼操作性强、可复制、易推广的试点工作案例和经验,探索形成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缙云经验。

各试点学校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坚决维护”,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工作,把抓好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大胆探索创新,加强调研论证,尤其是要进一步明确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以党建引领教育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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