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教育局对缙云县文泽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专项审计的审前公告
- 樊振升
- 2020-04-23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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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樊振升来源:发表时间:2019-09-02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66 号 )有关规定及我局2019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自2019年9月2日起,对缙云县文泽学校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重点审计民办学校执行国家政策情况、举办者投入及注册资本金、资产负债及法人财产权落实、学校财务收支及学生资助金等内容。审计范围为2017年1月至2019年7月,有关重大事项将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2019年9月2日起
三、举报电话:0578-3312206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缙云县教育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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