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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 丽水教育网
  • 2020-05-0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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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丽水教育网发表时间:2015-11-30

丽教办技〔2015〕15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有关学校:

为 加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教育教学模式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丽水市教育局于2013年9月启动了首批10所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建设工 作,目前,建设期已满。于2014年8月启动了13所第二批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建设工作,目前,第二批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建设进程已过半。 根据丽 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丽教办技函〔2012〕13号)和《丽水市数字校园示范学校评估标准(暂行)》精神,经研 究,决定对已完成示范建设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首批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进行验收,对第二批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 下:

一、对第一批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进行验收

(一)验收对象

首批丽水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

(二)验收依据

    丽水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验收的主要依据是丽水市数字校园示范学校评估标准(试行)和学校制定的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以及学校建设形成的特色和教育模式创新。

(三)验收程序

    验收采取学校自评并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初评,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现场验收的方法。

    1.学校自评。各示范建设学校对照丽水市数字校园示范学校评估标准(试行)开展自评,完成示范建设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学校经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评审同意后向市教育局提出验收申请。

    2.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初评。县(市、区)教育局在学校自查基础上组织人员对示范建设学校进行初评,对已完成示范建设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学校给予初评通过,并报市教育局申请验收。

    3.专 家组现场验收。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组到学校进行实地验收。专家组听取学校数字校园示范建设的工作汇报并现场查看建设成果,以示范建设实施方案的目标和任务 为依据,形成验收意见。学校汇报要求围绕示范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简明扼要,重点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创新点(创新举措和方法)、主要成效及形成的特色和应 用模式。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为通过、不通过。验收“通过”的学校授予“丽水市数字校园示范学校”称号;验收“不通过”的学校须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完成后可再申请验收。限期整改时间最长为半年。

(五)验收材料要求

申请验收的学校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丽水市数字校园示范学校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

2.丽水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验收自查报告(见附件2);

3.丽水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自查评分表(见附件3);

4.创新案例。创新案例是围绕某一具体应用,对示范校建设成果和形成的特色、亮点或应用模式的针对性总结。申请验收的学校须提供至少一个创新案例(见附件4)。

5.以 上材料要求打印装订成册,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经审核通过初评后报丽水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根据学校情况安排人员于2015年12月开展验收评审工 作,材料电子稿请于2015年12月1日17点之前发到指定邮箱,书面材料要求打印装订成册于2015年12月6日之前交(寄)到。联系人:周伟华;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小转盘万丰东路92号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邮箱:25037319@qq.com;联系电话:2295373

(六)其他

1.市数字校园示范校验收实行学校自愿申请验收制,不进行强制性验收。

2.市数字校园示范校验收实行限期制。示范建设校申请验收必须在2016年2月底内完成验收,逾期不再组织验收。

二、对第二批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进行中期检查

本次检查以学校自查为主。请各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参照建设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进行自查,查找工作难点和总结工作亮点及工作建议,形成自查报告(见附件7),并将丽水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自查评分表(见附件3)和丽水市第二批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自查情况表(见 附件7)报教育主管部门。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学校自查情况,于2015年12月3日前将丽水市第二批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中期检查情况表(附件8) 上报到市教育局,同时加强对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所在辖区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工作如期完成。市教育局将安排人员于11月下旬对相关学 校进行走访调研。

 

附件:1.丽水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验收申请表

         2.丽水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验收自查报告

3.丽水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自查评分表

4.创新案例

5.丽水市首批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名单

6.丽水市第二批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名单

7.丽水市第二批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自查情况表

8.丽水市第二批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中期检查情况表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丽水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验收申请表

示范建设学校(盖章):

示范选题: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内容摘要(500字以内):

 

 

 

 

 

 

 

 

县(市、区)教育局初评意见:

 

 

 

                                                  公章

                                                                   

丽水市教育局意见:

 

 

 

公章

                                                                

 

验收材料附件:1.验收自查报告;2.学校自查评分表;3.创新案例。

 


 

附件2:

丽水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验收自查报告

(模板)

 

首页:

示范建设选题

 

示范建设学校名称

   

正文:

一、示范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点(3000字以内)

二、任务完成情况(5000字以内)

(一)总体完成情况概述

(二)建设内容及进度与实施方案的对比分析

(三)经费投入情况

三、取得的成果和形成的特色、亮点或应用模式(5000字以内;要求图文并茂,图片分辨率要求在300ppi以上,jpg格式)

四、不足及展望

 

 


 

附件3:

丽水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自查评分表

 

学校:(盖章)                                     填报人:

1、2级指标

3级指标

分值

评估细则

得分


1.特色与创新(权重50分)


1.1 特色与创新(50分)

1.1.1数字校园建设中具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或特色应用。

50

数字校园示范学校必须具备至少一个信息化特色或创新应用项目,该项目要纳入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要有详细的实施方案、有实施过程记录、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并形成较为详细的总结报告。



2.信息化基础设施及其运行(权重50分)


2.1 信息化设施建设水平(23分)

2.1.1 建有计算机校园网,1000M宽带接入教育城域网,信息点覆盖学校办公和教学等主要场所。

7

建成主干带宽1000M,100M到桌面的校园网,2分;校园网安全稳定运行,2分;信息点或无线网络覆盖学校办公和教学所有场所,2分;网络中心管理规范,1分。



2.1.2 建有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校园广播网、校园电视台和安防监控系统。

3

建成校园广播网,1分;建成校园电视台(录播系统、视频会议系统),1分;安防监控系统,1分。



2.1.3 有学生计算机教室,信息技术教学做到一人一机,生机比(学生数与学校拥有计算机的比例)达5∶1;学科教师人手1台计算机。

6

学生计算机教室能满足教学需要,2分;生机比达标,2分;教师机达标,2分。



2.1.4 班级多媒体班套比达1:1。

3

配备达标,3分。



2.1.5 建有录播教室。

4

建有录播教室,4分。



2.2 应用集成环境和基本应用水平(14分)

2.2.1 广域网门户网站建设与应用情况。

4

建有对外发布信息的学校门户网站,2分;网站信息更新及时,2分。



2.2.2 校园信息化应用整合平台。

4

建有集成各信息系统的学校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4分。



2.2.3 统一的身份管理与认证系统。

3

具有安全的统一用户身份管理、认证等,为各种应用系统提供用户认证和权限等级识别,3分。



2.2.4 数据共享能力。

3

建有校园学生信息、教职工信息、科研项目信息、公共资源信息等基础数据库或数据交换系统,3分。



2.3 数字资源建设与应用水平(13分)

2.3.1 建有开放的校本资源创建、安全发布和检索系统,小学、初中、高中等资源达到一定的容量,并动态更新。

4

小学、初中资源容量达40GB以上(其中视频以外资源容量不少于30GB),高中资源容量达60GB以上(其中视频以外资源容量不少于40GB),2分,少10GB扣0.5分;资源组织结构随教学需求进行动态调整,内容能够动态更新,2分。



2.3.2 建有供学生使用的电子阅览室。

3

建有电子阅览室并供给学生使用,3分。



2.3.3 师生人人拥有网络空间,且利用网络空间进行学习。

6

师生人人参与省教育资源网网络空间学习和建设,6分。



3.教学科研信息化(权重40分)



3.1 教学应用水平(26分)

3.1.1 教师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备课。

1

教师能进行电子备课并有每节新授课的电子教案,1分。



3.1.2 能熟练使用信息技术于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教师数不低于教师总人数的95%。

4

达到95%,4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3.1.3 教师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学生知识技能掌握情况进行检查反馈,对学生学习成绩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

3

主要学科有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建立题库,2分;能组卷对学生知识技能掌握情况进行网络测试,1分。



3.1.4 教师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教研活动,并积极开展校内外网上研讨交流。

3

利用网络资源开展教研活动,有计划、有活动、有记录,每学科每学期不少于4次,2分,少1次扣0.5分;积极开展校内外网上研讨交流,在校园网上有教研社区,1分。有教科研网络平台并开展正常活动的得满分。



3.1.5 教 师在应用信息技术方面成果较多,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与信息技术相关的竞赛并获奖,学校在推进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手段改进教学等方面形成一定特 色。学校在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方面成果突出。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带动周边学校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的提高,共同促进教育信息化发展。

5

近 两年内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成果及参加与信息技术相关的竞赛获县级奖励的有一项加0.2分,获市级奖励的有一项加0.5分,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有一项加1分 (同一项目以最高分值计算),最高3分;学校的信息化应用成果能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1分;学校能经常对外开放,有其他学校就教育信息化工作来参观学 习、交流经验,1分。



3.1.6 开展信息技术相关的课外活动。

4

开展与信息技术相关的小创造、小发明、小制作等科技活动,4分。



3.1.7 创新实验室、数字化实验室的建设与使用。

3

建有创新实验室、数字化实验室并开展正常的教学活动,3分。



3.1.8 数字化教学应用系统的建设与使用。

3

建有数字化学科教学平台并正常使用,3分。



3.2 学生支持服务水平(14分)

3.2.1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通过网上查询、课题研究等方式,不断提高搜集、筛选、处理、应用信息的能力、创新能力和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能力。

4

学生制作研究性学习专题网站不少于3个,2分,少1个扣1分;学生个人主页不少于10个,2分,少1个扣0.5分。



3.2.2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应用信息技术方面能力强、成果较多。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与信息技术相关的竞赛并获奖。

3

近两年内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与信息技术相关的竞赛获县级奖励的有一项加0.5分,获市级奖励的有一项加1分,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有一项加2分(同一项目以最高分值计算),最高3分。



3.2.3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积极利用网络环境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学生普遍具有较强的在网络环境下进行学习的能力。

3

学校每学期每班开设2次网络环境下的教学,3分,少1次扣1分。



3.2.4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交流,使网络真正成为学生交流思想、增进感情、发展友谊、展示作品的互动平台。

1

校园网内有学生网络社区,1分。



3.2.5 数字化学习应用系统的建设与使用。

3

建有学生自主学习平台并正常使用,3分。



4.管理信息化(权重20分)



4.1 管理信息化(20分)

4.1.1 在办公自动化方面,初步实现学校信息处理、工作活动安排、文件收发、公用场地调度等管理功能,促进学校日常办公事务的数字化。

2

建有并正常使用相关软件,2分。



4.1.2 在教师人事管理和学生管理方面,建立学校完备的教师人事档案和学生学籍档案,对教师的学历、职称、进修及考核获奖等情况进行管理,对学生的毕业升学、留级借读及平时表现等进行管理。

2

建有并正常使用相关软件进行教师人事管理,1分;进行学生管理,1分。



4.1.3 在教务管理方面,实现对学校教学基本信息、教学计划、学生成绩、学科和课程、课表等管理功能。

4

建有并正常使用相关软件达到管理要求,4分。



4.1.4 在校产管理方面,实现学校校产编目、入库、领用、调拨、报损、查询、汇总等功能。

2

建有并正常使用相关软件达到管理要求,2分。



4.1.5 在财务管理方面,按财务管理的要求,对学校帐务进行数字化处理。

2

建有并正常使用相关软件并达到管理目的,2分。



4.1.6 在图书管理方面,实现学校图书的入库、借阅、催还、挂失、查询、统计等功能。

2

建有并正常使用相关软件进行图书管理,2分。




4.1.7 在实验管理方面,实现学校实验仪器的购置、入库、入橱、台帐及使用管理等功能,并能实现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项目管理。

2

建有并正常使用相关软件进行实验管理,2分。



4.1.8 在档案管理方面,初步实现对学校文件档案进行归档、流通、拆档、注销、销毁、权限设置、查询等功能。

2

建有并正常使用相关软件栏实施档案管理,2分。



4.1.9 在后勤管理方面,实现对学校餐厅、宿舍、商店等后勤服务的信息化管理。

1

学校餐厅实现刷卡就餐,1分。



4.1.10 综合数据处理与决策支持水平。

1

能够通过学校基础数据库进行数据综合分析,并实现辅助决策等功能,1分。



5.信息化保障支持体系(权重40分)



5.1 信息化组织保障水平(8分)

5.1.1 建有以校长担任负责人的学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全校开展信息化工作,校长带头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和实施管理。

3

校长担任学校信息化建设组织的负责人,1分。近三年有6次及以上专题研究数字校园的校级会议,且有会议记录,1分,少于6次不得分。校长带头运用信息技术于教学和管理,1分。



5.1.2 建有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小组和中层管理机构,具体落实学校信息化工作。

3

建立信息化工作小组,定期研究信息化工作,1分;有专门负责数字校园建设的中层管理机构,并设有负责人,2分。



5.1.3 根据《丽水市教育信息化“十二五”规划》要求,制定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并在学校年度(学期)工作计划中,对信息化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

有数字校园建设发展规划,1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对教育信息化工作有具体要求,1分。



5.2 技术支持保障水平(6分)

5.2.1 24个班级的学校需配专职信息技术人员1名,或兼职人员二名(专职网管人员周兼课为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及以下;兼职网管人员周兼课为规定工作量的一半及以下)。

4

有网络、电教(教育技术)管理人员,1分;有设备维修人员(没有设备维修人员,但已外包的也视作有设备维修人员),1分;周兼课符合规定工作量,2分。



5.2.2 与薄弱学校结对,促进共同发展。

2

与薄弱学校开展有计划、经常性的技术指导和交流活动,成绩显著,2分。



5.3 教学支持保障水平(14分)

5.3.1 开齐开足信息技术课程。

3

按国家(省)标准开齐开足信息技术课程,得3分。



5.3.2 学校至少有一个与现代教育技术相关的教科研课题,对学校科研课题的申报、过程研究、中期评估、结题等工作实行数字化管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信息技术科研,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水平的提高,并有随研究进度而更新的课题网站。

3

学校有1个县级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1分;有课题网站并且能运用相关软件或网站开辟课题专栏实施课题管理,1分;课题网站能及时更新,1分。




5.3.3 学校将信息技术应用于教学。有专题学习网站,进行网上作业、网上讨论、网上测试等网上互动活动,能利用“同步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开展远程教学,并有相应的评价体系。

4

学校专题网站不得少于5个,3分,少1个扣1分;学校能利用“同步课程”等优质教育资源开展远程教学,1分。




5.3.4 教师要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通过“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考核,学校要组织青年教师参加信息技术校本培训,信息技术专任教师及网络管理员要定期参加县级以上专业技能培训,以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

4

教师按要求参加教育技术培训考核,2分,1人不通过扣0.5分;按要求组织青年教师参加校本培训,1分;信息技术专任教师及网络管理员每年参加一次专业技能培训,1分,少一人次扣0.5分。



5.4 制度保障工作措施(12分)

5.4.1 信息化制度保障的实施。

2

将信息化工作水平纳入学校各部门的绩效考评,1分;有具体的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1分。



5.4.2 安排专项经费保证信息化工作的正常开展。

4

每年有一定比例的经费投入,保障教育信息化工作,4分。



5.4.3 有信息化设施使用、管理、维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有相关的执行记录。

3

有制度,2分;有记录,1分。



5.4.4 学校重视校园网络管理工作,加强对师生进行系统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的教育,明确网络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对网络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网络安全畅通。

3

网络技术防范措施到位,有防火墙1分,有杀毒软件,1分;学校网络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定期维护,网络安全畅通,1分。



 

说  明:
1. 本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三级指标制。总分值200分。
2. 其中的分数表示相应指标的权重值。


 

附件4:

创新案例

(模板)

 

首页:

创新案例题目

 

 示范建设学校名称

 

正文:

一、建设背景(字数要求:500

二、目标思路(字数要求:1000

(一)需求分析

(二)建设目标

(三)建设思路

三、成果特色(字数要求:3000;图文并茂,图片分辨率要求在300ppi以上,jpg格式)

(一)建设过程

包括系统建设、资源建设、应用推广的过程情况,以及创新举措和工作方法。

(二)特色亮点

包括系统建设、资源建设、业务应用、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的特色亮点。

四、应用效果(字数要求:2000

(一)运行数据

系统和业务等方面的实际运行数据。

(二)绩效分析

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校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的绩效情况。

 

 

 


 

附件5:

丽水市首批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名单

(丽教办技〔2013〕32号)

 

丽水市职业教育中心

莲都区中山小学

青田县章旦中学教育集团

缙云县紫薇小学

松阳县实验小学集团学校

丽水市实验学校

莲都区梅山中学

云和县实验小学

缙云县实验中学

景宁县民族中学

 

 

 

 

 

 

 

附件6:

丽水市第二批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名单

(丽教办技〔2014〕85号)

 

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景宁县第一实验小学

景宁县职业高级中学

遂昌县民族中学

缙云县团结小学

缙云县新碧初中

缙云县职业中专

缙云县碧川小学

松阳三中集团学校

云和县城西小学

云和县古坊小学

庆元县实验二小

龙泉市绿谷教育集团水南校区

 

 


 

附件7:

丽水市第二批市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自查情况表

示范建设学校(盖章):

通讯地址:

邮编:

负责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内容需包括:1.示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点;2.工作进展概要、进度及示范建设经费投入情况;3.创新点(创新举措和工作方法);4.主要成效和经验;5.存在的主要问题;6.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与推进计划。(5000字以内,可另附页)

 

 

 

 

 

 

 

 

 

 

 

 

 

 


 

附件8:

丽水市第二批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中期检查情况表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通讯地址:

邮编:

负责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内容需包括:1.本区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工作组织和推进情况(工作方法和推进措施);2.本区各市级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工作进展情况,已形成的特色、亮点和应用模式;3.总体评价及进一步推进举措。(5000字以内,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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