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发展性督导评估 “教育技术管理”指标对应评价要素及操作办法的说明
- 教育技术中心
- 2020-06-06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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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小学:
现对缙云县初中、小学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基础性指标”内的“资源管理”一级指标下的“教育技术管理”二级指标对应的“评价要素及操作办法”作如下说明:
1.学校设有教育技术管理机构,实验室、图书馆等专用教室管理制度健全,各类设备、仪器、图书等帐册齐全,日常管理到位,使用率高(2分);
检查办法:①上传电子资料与系统检查相结合
打分要点:
1.1使用《中小学装备管理系统》管理学校教育技术设备(0.4分)
根据设备录入是否齐全,日常管理是否到位打分。
1.2教师计算机、学生计算机、教室多媒体等信息电教设备二维码标签张贴率(0.6分)。
提供教师计算机、学生计算机、教室多媒体三类资产贴上设备二维码的清晰照片各一张,根据扫描情况打分,要求入库信息详实。
1.3 2020年省书香校园工程图书征订情况打分; (0.5分,由县教育技术中心提供数据)。
1.4专用教室使用情况;(0.5分)
上传各功能教室照片2张:一张为教室全景,一张为学校自认为该教室的亮点或特色。根据照片反映情况打分。
2.向学生全天候开放图书馆、计算机教室等专用教室,开放工作管理措施到位(1分);
检查办法:①学校自行检查,打分
打分要点:
学校建有图书馆(室),计算机教室,管理到位得1分。
3.广泛利用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yun.zjer.cn),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和科学实验教学,配合做好信息技术和科学实验教学督查工作,督查结果作为本项得分依据。(3分)。
检查办法:根据之江汇广场平台数据打分
打分要点:
3.1学校机构空间或网络同步课程(1分):
在之汇汇教育广场开通学校机构空间,且空间内容不少于10条,得0.5分,网络空间内容每周有更新得0.5分,或者在之江汇教育广场开设网络同步课程得1分。
3.2应用活跃度(2分)
之江汇教育广场应用活跃度达到100点得1分,每增10个点加0.1分,最多可加2分,但3.1、3.2合计不能超过3分。
缙云县教育局教育技术中心
20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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